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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购买摩托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购买摩托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AHQS-F20210423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购买摩托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金鑫摩托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37号六安客运东站内

成交金额:科目一:1.53元/人次;

科目二:4.65元/人次;

科目三:5.04元/人次;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购买摩托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中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相关工作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负责本行政辖区内摩托车驾驶证考试场地规划(指导)建建设,考试验收等工作,详见附件;

文件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按照安徽省公安厅《关于统一规范全省有摩托车驾驶证考试内容和评判标准的通知》(皖公管【2021】28号)精神要求,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何鸿儒、池华、沈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21楼,联系电话:1785644166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4楼,电话:0564-5150911,联系人:张工)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址:六安开发区经三路与312国道交叉口向南200米

联系方式:0564-3927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六安市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21楼        

联系方式:17856441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话:17856441660            

十、附件

1.单一来源文件

2、响应情况表

3、二轮报价表

 


附件:

投标人问题咨询:

400-019-2166

上午:8:30~21:00

招标代理业务咨询:

189-3039-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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