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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备灾点防汛物资)补充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六安市裕安区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备灾点防汛物资)补充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LALSZX-2021-23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备灾点防汛物资)补充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杰乐福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华邦新华城禧华园71栋108铺

中标(成交)金额:264120.00元(贰拾陆万肆仟壹佰贰拾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冲锋舟、智能救生艇等详见附件;

品牌:常州澳铝、深圳富宇达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AL600型 、FYD-01G 等详见附件;

数量:2台、1台等,详见附件;

单价:¥91900.00、¥24640.00等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志、吴显福、丁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裕安区应急管理局或六安市利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联系电话:0564-3339182。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应急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丁主任,联系电话:0564-330109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响洪甸路裕安卫生大楼4楼

联系方式:0564-3301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市利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高速财富广场南侧副楼3楼

联系方式:0564-3339182

十、附件

1、询价文件

2、报价单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响应函

                                     六安市裕安区应急管理局

六安市利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6

 


附件:

投标人问题咨询:

400-019-2166

上午:8:30~21:00

招标代理业务咨询:

189-3039-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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